8旬母亲卖掉子女所买房子 儿子起诉索赔48万

2013年11月06日08:50  南方日报

 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刘冠南 实习生/张怡 通讯员/邓娟 邹宇婷) 昔日,母亲含辛茹苦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,张某成家后就近居住照顾家母,这原本是和睦幸福的一家。然而,由于母亲和儿子因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争执,何老太没打招呼,将子女凑钱买的房子变卖,引起家庭的轩然大波。儿子竟然将八旬老母告上法庭,索赔48万元。

  昨日,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,将择日宣判。

  早已步入耄耋之年的何老太早年育有四子,张某乃其长子。何老太的丈夫于1998年逝世后,以前在荔湾区的老房子面临拆迁,在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的安置下,被安排搬至白云区某公寓405房居住。

  当年,为了方便照顾年老体弱的母亲,张某决定买下母亲住家隔壁的404房。但囿于政策规定,只有其母亲才享有拆迁安置按成本价购房的资格,张某于是以母亲名义出资购买了404房。产权证为母亲所有,但房产证及交款纳税凭证均由张某持有。

  针对涉案的404房,何老太表示,当时是膝下四子女共同出资购得,长子张某只支付了部分购房款。为了安慰刚失去丈夫的自己,四个孩子不仅为她购得房产,还进行了装修,并添置了家具。据情据理,自己名下的404房都属于赠与性质。

  何老太称自己是房屋的唯一合法所有人,当年是她向扩建办申请购房,并签署了《拆迁安置协议》。但因扩建办未为其办理房产证,何老太还在201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,最后依据白云区生效的民事裁决才办理了诉争房产的房产证。

  由于母亲何老太居住的405房比隔壁404房面积更大,经商量后,双方决定将房屋调换使用,即404房由母亲何老太一人居住,405房则由张某一家三口居住。

  何老太称,去年5月的一天,儿子趁自己不在家竟举家搬走,从此再无过问。年事已高的她时常入院、医疗费不菲,加之打算去养老院生活,才决定售卖自己名下的404房。她说这只是自己在合理处置个人财产,并非像儿子控诉的非法变卖。

  在得知母亲卖掉404房后,儿子张某非常懊恼。

  张某起诉称,全家离开是被母亲逼的。他说,多年来自己悉心照顾家母,但母亲总是无理取闹,谩骂妻儿,甚至还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要霸占她的405房。为此,他才做出搬离的决定。

  张某起诉认为,母亲私自将房屋变卖的行为在张某看来就是非法侵占个人房产。他说,母亲明知房产证在自己手中,却报失原房产证,变卖儿子房屋。他甚至认为此举构成了《刑法》上的侵占罪,要求法院判决其母赔偿自己。

  儿子是否尽到赡养义务

  ■庭审焦点

 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对此案先后两次开庭,庭审中围绕着张某是否尽孝的焦点问题,展开争论。

  何老太称2001年时自己曾去公证处申请办理了《公证书》,声明该房屋为张某出资购买,并立下遗嘱,“百年”后即将房屋返还到张某名下,但前提是儿子要尽到赡养义务。然而,自从儿子搬离后,就再无照料自己,甚至在自己住院期间也未曾探视。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在先,自己才将房产卖掉。

  对于母亲的说法,张某的说法则相反。张某说自己春节去看望母亲时却遭遇闭门羹,他本以为是母亲对自己搬离一事还心存芥蒂,岂料这只是母亲担心自己知道房屋被卖一事所做的掩护。

  据了解,审理此案的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,然而母子俩矛盾颇深,目前调解不成,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。

(原标题:儿子争房产状告八旬老母)

(编辑:SN0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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